关于推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各相关单位: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以“推动中国汽车应用与服务领域科技进步;培养汽车应用与服务科技人才;促进世界各国汽车应用与服务领域民间科技交流;传播和普及汽车应用与服务科技知识”为宗旨。第七届委员会成立以来,在汽车职业教育领域推进建设学术交流、技能竞赛、培训认证、咨询服务四个重要工作平台,特别是推动成立了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得到了教育部、中国科协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与广大职业院校的高度认可。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章程》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业分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将于2023年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八届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个人会员;

2.任职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企业人员所在单位为汽车产业相关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引领能力,须为本单位研发、制造、销售、售后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负责人;

4.具有本领域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6.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推荐原则和数量

1.推荐范围:汽车应用与服务领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院校、行业组织等单位均可推荐委员候选人。

2.推荐方式:符合推荐范围要求的单位均可推荐委员候选人,每个单位原则上可以推荐1名,并提交《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3.推荐原则:各单位应兼顾业务相关性与自愿原则,切实保证推荐的委员候选人能够积极参与分会工作,在新一届委员会中,现任委员和新任委员应各占恰当比例,同时在年龄结构上形成梯次,其中企业委员原则不低于委员会总数的40%,形成覆盖汽车产业生态圈及其他行业新兴领域的企业委员结构。

三、其他事项

1.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保真实性,同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件以“单位名称+姓名”为邮件标题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报送则不再受理。

3.根据相关规定,分会秘书处将对申报人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委员确定名单,提出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第八届委员会名单和组建方案,报送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批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智群

电话:13716900722

邮箱:zzq@sae-china.org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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